最新信息:寄往巴西的邮件须提供收件人税号
尊敬的客户,
接巴西邮政通知,由于当地海关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所有物品类进口邮件须提供收件人税号信息,自2019年12月15日起,不提供税号的邮件,巴西邮政将会自行安排退回或销毁。
为了避免因为税号缺失问题导致邮件清关延误或退回,请各位客户在添加包裹数据时务必将收件人税号填写在地址栏中(巴西自然人税号CPF格式000.000.000-00,法人税号CNPJ格式00.000.000/0000-00)。
请各位客户知悉,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